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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大「幫法官改作業」讓判決書不再是天書
2014/02/16

社大「幫法官改作業」 讓判決書不再是天書


中國時報 陳芃/台北報導 2014年02月16日

法律用語艱澀難懂,判決書更常讓人覺得像「天書」。在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有堂課就叫「幫法官改作業」,授課者田蒙潔帶學生讀刑事官司判決書,還試著改寫部分內容。有人發現裡頭有離譜的錯誤,或過多法官個人的主觀意識,因此心情沉重;也有人邏輯觀念變強,對工作也有幫助。

法官主觀字眼太多

台北市教育局15日舉行「社區大學優良課程教學觀摩暨頒獎典禮」,其中專利律師田蒙潔開的「幫法官改作業─用科學和邏輯監督司法」,獲評選為特優。課程的重點之一就是看判決書,學習分辨事實、意見和揣測,並依「證據」改寫判決書的「事實欄」。

田蒙潔是美國密蘇里州州立大學哥倫比亞分校的法學博士,現在是專利律師。她昨日以知名的「江國慶案」為例,指判決書的事實內容有「一時性衝動」、「覺得意猶未盡」等主觀的字眼,讓現場民眾覺得難以置信。

依證據改寫使易讀

她說,絕大多數的台灣法官都這樣寫判決書,還看過寫被害人「緩緩坐到地上」,或是前面寫「雨鞋」、後面變「拖鞋」的情況。

她教學生從判決書找人、事、時、地、物的證據,進而做改寫,讓判決書變得易於閱讀,也能檢視法官到底判得有沒有理。

田蒙潔表示,民國100年第一次開課時,她和學生研究了全台灣72件刑案,發現37案的犯罪工具都沒有扣件,更有10件是法官根據當事人的自白認定事實。

盼能推廣 監督司法

她笑說,這堂課唯一的缺點就是「上了會心情沉重」,因為大家發現原本「讀很多書」的法官竟是這樣做判決,都會說「怎麼會這樣?」她希望類似課程能推廣到全台灣的社區大學,讓更多民眾學習監督司法,才能改善這個問題。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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