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蘋果即時》王吟芳/9年前鳳山命案有冤?無期男聲請再審
2016/03/17
![]() 《蘋果即時》王吟芳/ 9年前鳳山命案有冤? 無期男聲請再審
2016.03.17 蘋果即時
男子林金貴9年前涉及高雄鳳山計程車司機槍擊命案,他被捕後雖一再喊冤且通過測謊,但法院仍依據目擊證人指認等證據判林無期徒刑,並於2010年定讞。但冤獄平反協會介入調查後認為全案疑點重重,今天上午持林金貴「案發前短髮照片」、「醫師鑑定髮長意見」與「中研院臉部影像分析意見」等3項新證據到高雄高分院遞狀聲請再審。
2007年5月9日晚間9時許,高雄鳳山王姓計程車運將在車上遭人槍殺,兇手下車徒步逃逸時被2名目擊民眾自後追趕,但兇手回頭持槍威嚇後逃逸,路邊監視器雖拍到兇手逃逸身影,但光線不足面貌模糊。警方依據目擊者描述畫出凶嫌「長髮及肩」畫像,貼海報懸賞20萬元,並從被害人通聯記錄找到一名按摩女郎,要該女依據兇嫌素描提供線索,她覺得兇嫌長得很像曾與她性交易的客人林金貴,警方循線在案發後5個多月抓到有竊盜前科的林男(現38歲),他矢口否認殺人,仍因目擊者指認而被羈押,於2010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並接續執行至今。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律師羅秉成今指出,林金貴因殺人案被判無期徒刑,目前已服刑9年,但警方沒有在死者車上採到任何林金貴的指紋、毛髮或DNA,也沒有找到兇槍,林與死者也不認識、沒有地緣關係,那怎麼會判到成立殺人罪且處無期徒刑?法院的證據就只有「目擊證人指認」。
羅秉成說,警方案發後依據目擊證人指證與監視器拍下臉部模糊的兇嫌奔跑照片,畫出兇嫌「長髮及肩」的畫像,又在死者手機中查到林姓按摩女電話,找上林女指認監視器畫面,才逮捕林金貴,但警方再找來目擊證人指認時,仍是指認林到案拍下的照片而非本人,且距離案發時間已經5個月,指認明顯有瑕疵。
羅說,林金貴在案發後5個月被捕,當時非並長髮,事後又通過測謊,但法院仍依目擊證人指證認定他是兇手。冤反協會認為全案有冤情,去年以林在案發後1小時出現在台南的手機通訊記錄聲請再審,但被駁回;協會與家屬不放棄,幾個月前由林金貴的姐姐找到她在案發前2個月,帶林金貴去剪髮拍攝的證件照,證明案發前林金貴是短髮,與兇嫌明顯不同,協會又請2名醫師鑑定,均指林金貴若在3月時髮型如證件照所示,頭髮不可能在5月就長到及肩長度。
羅秉成說,此外冤反協會另持監視器拍下的兇嫌照片,請中央研究院專家利用最新的「臉部影像還原三維形狀資訊」技術與林金貴照片進行辨識,得到的結果也是「並非同一人」。協會今天檢具相關新事證向法院聲請再審,「錯放一人是一個錯誤,但錯判一人卻是兩個錯誤,不但讓真兇逍遙法外,也讓無辜的人蒙冤。今天高雄豔陽高照,希望本案也有露出曙光的機會。」
林金貴的姐姐林玉芳上午出席記者會表示,救援弟弟只能盡人事聽天命,法院判他無期徒刑「蠻草率的」,「我想問法院,你的證據齊全嗎?不是說殺人償命嗎?為何不乾脆判他死刑?沒有證據卻判他無期徒刑,根本就是折磨我們啊!」(王吟芳/高雄報導)
原文連結 延伸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