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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決定是否要承接您的案件以前,我們必須先瞭解您的案件內容。請您填寫以下這份資料,並儘快回覆我們。
注意事項:
回答時請提供完整的資訊,
*
為必填欄位;
如果您不知道某些問題的答案,請填「不知道」;
如果某個問題與您的案情無關,請保留空白;
如果您需要本會協助您填寫此表格,請與本會聯繫 ( 電話(02)2541-8561、(02)2541-8528、信箱
twnafi@gmail.com
) 。
您也可下載表格填寫後寄回本協會。
冤獄平反協會
*
星號為必填欄位
基本資料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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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男
女
生日:
聯絡人
*
:
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訊地址
*
:
是否開始執行?
是,於
監獄
否
判決刑度:
(例如:死刑、有期徒刑8年等)
各審判決字號
*
(依審級填寫,如各審級不只一件判決,請依序填寫)
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
分院
地方法院
分院
案情資料
1.
請說明您被定罪的罪名 :
2.
請描述法院所認定的事實 :
3.
您認為事實真相是
:
4.
您有無自白犯行?
有 (接下列4-1),
無
4-1. 請問您是對誰自白?
警察
檢察官
法官
其他
4-2. 若您主張無辜,請問您自白的原因?
5.
本案是否有共同被告?他們的判決結果是?
冤案原因
1.
請舉出您認為您是無辜的原因 (可複選) :
自白受不正訊問 例如,遭刑求、恐嚇、威脅、利誘等
刑事鑑定有誤
證人指證錯誤
其他
2.
有哪些證據顯示您受不正訊問?
3.
受不正訊問之證據是否已向法院提出?
是
否
4.
法院判決使用下列哪些鑑識證據?(可複選)
DNA;內容
法醫死因鑑定;內容
測謊;內容
指紋;內容
其他
5.
您覺得上述哪一部分刑事鑑定有誤?
6.
有多少位證人曾進行指認?指認如何進行?
7.
法院是否採信證人的指認?
8.
哪些證據可支持您是無辜的?
9.
這些有利證據是否已在訴訟中提出?若有,法院如何回應?
10.
哪些證據重新檢驗將可證明您是無辜的?
案件進度
1.
請提供您的辯護律師姓名與聯絡方式
姓名:
電話:
電子信箱:
2.
您是否有提起再審?
是,目前進度為
否
3.
您是否有提起非常上訴?
是,目前進度為
否
4.
您是否有提起釋憲?
是,目前進度為
否
5.
您手上有哪些卷證資料?我們應向誰聯繫取得?
共同被告自白
刑事補償
鄭性澤
非常上訴
司法通譯
不正訊問
王淇政
冤罪成因
科學鑑識錯誤:再審
蘇案
江國慶
劉正富
王迎先
辯護權
指紋
陳龍綺
證據佚失
測謊
科學鑑識錯誤
法官迴避
指認
冤家讀書會
死刑
洪世緯
刑求
DNA
階級弱勢
謝志宏
冤案成因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監所改革聯盟
法律扶助基金會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台灣鑑識科學學會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